各系部:
根據省教育廳大中專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工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將做好2016屆畢業生就業情況核查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圍:本系報送至就業指導中心已就業的畢業生,重點是“靈活就業”的畢業生。
二、核查時間:3月7日至4月20日。
三、核查要求:核查比例不低于各系分專業畢業生總數的30%,由各系就業專員進行核查,核查后由各系黨(團)總支書記審核簽字后報送就業指導中心。
四、核查方法:按照要求確定核查對象,通過電話逐一聯系畢業生或親自到企業走訪,詢問就業情況,填寫《2016屆畢業生就業情況核查登記表》(附件),于4月22日前交就業指導中心。
五、復查方法:就業指導中心根據各系核查對象進行復查,核查比例不低于各系分專業畢業生總數的10%。對于就業復查率低于95%的系部,將在全院通報批評并由系部提交正式文件形式的自查報告。屆時,就業指導中心將會將就業情況不屬實的學生名單反饋給各系。
我院將于各系核查后報送就業數據,省教育廳大中專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將要求第三方單位對我院就業率情況進行核查。請各系高度重視,認真、細致開展核查工作,確保我院畢業生就業情況真實、有效。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